来源 :上证e互动2026-03-13
安必平(688393)请问公司增值税征收方式是否调整为按13%税率一般征收,不再适用3%简易征收?本次税收政策变化预计增加多少成本,对公司利润影响程度如何,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相关监管部门政策调整,公司部分产品原适用财税(2014)57号第二条“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于2025年已不再适用,该部分产品调整为按照13%税率缴纳增值税,因此导致营业收入减少1400万左右,尚未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采取营销改革、加大研发创新力度等积极措施,以期进一步扩大市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