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7
菲沃泰公告,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并需符合科技创新领域及相关法规要求。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尚需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需经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