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5-27
晶丰明源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自出售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不超过40.40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28%,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所得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原回购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