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1-06-11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今日,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688345.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博力威报85.10元,涨幅228.44%,成交额14.27亿元,换手率79.82%,振幅84.18%,总市值85.10亿元。
博力威是一家以锂离子电池研发、制造和销售为基础的高科技企业。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鼎天”)持有博力威422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6.33%,为公司控股股东。博力威实际控制人为张志平、刘聪夫妇,两人分别直接持有公司26.50%、6.67%的股份。张志平、刘聪夫妇通过昆仑鼎天持有公司56.33%的股份,通过珠海博广聚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5%的股份,通过珠海乔戈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制公司5%的股份,张志平、刘聪可实际支配博力威股份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99.50%。
博力威于2020年11月4日首发过会,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96次审议会议对博力威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星恒电源、天能股份等同行业公司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市场占有率高于发行人,但报告期内发行人同类业务毛利率明显高于上述公司的原因;(2)2020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的原因及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根据申请文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多起发生火灾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发行人说明由于研发、生产、销售的产品型号、种类较多,不排除少数产品可能会存在产品质量风险。请发行人代表说明:上述发生火灾的原因及锂电池产品质量问题是否查实,是否属于产品设计、制造等缺陷导致,是否存在潜在的产品召回风险,部分案件撤诉是否有未披露的和解安排。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外购电芯供应商签署采购合同、采购订单中,是否存在主要供应商保留单方面调价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发行人是否存在支付采购款以外的重要履约义务、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发行人无法采购电芯的风险,说明发行人与主要外购电芯供应商之间是否发生过或存在重大争议事项、是否存在影响后续开展合作的重大风险;(2)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发行人现有外购电芯的采购量、采购安排、技术标准等是否能够满足发行人现有销售合同、销售订单的需求;在发行人自产电芯仍与品牌电芯存在差距的情况下,发行人如何防范未来外购电芯供应商供应不足或断供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博力威本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价格为25.91元/股,保荐机构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晓枭、徐扬。博力威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6.4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0亿元。
博力威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1.40亿元。博力威于6月7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40亿元,其中3.16亿元拟用于轻型车用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5150.81万元拟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94.24万元拟用于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00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博力威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6821.01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4583.14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及评估费1018.87万元,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707.55万元。
博力威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广发原驰·博力威战略配售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数量为25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10%,获配金额6477.50万元,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安排保荐机构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规定确定本次跟投的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即125.00万股,获配金额为3238.75万元。东莞市东证宏德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