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4-07-08
万润新能(688275)公司2023年报第99页第3段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中第4小段中说: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十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请问贵公司此次回购计划完毕后是否注销回购股份,完成规定的承诺?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已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措施的可行性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本次公司采取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世琦先生及李菲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措施稳定股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计划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