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5-12-02
上交所网站日前公布关于对 嘉和美康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经查明,2025年4月30日, 嘉和美康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嘉和美康 ”,688246.SH)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及2023年度成本确认存在跨期错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根据自查结果对2022年和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其中,2022年利润总额调减405.44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4.81%,净利润调减344.63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8.46%;2023年利润总额调减1134.78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169.95%,净利润调减1021.3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50.35%。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高度关注的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要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对当期财务数据进行客观、谨慎地核算并披露。公司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2条、第5.1.3条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负责人任勇作为公司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2.1条、第4.2.4条、第4.2.5条、第5.1.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上交所对 嘉和美康 、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夏军、时任财务负责人任勇予以通报批评。
嘉和美康 于2021年12月14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9.50元/股,发行数量为3446.94万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代表人为孔祥熙、王琛。目前该股处于破发状态。
嘉和美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3.6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40亿元。 嘉和美康 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多4.90亿元。 嘉和美康 于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拟募集资金7.50亿元,分别用于专科电子病历研发项目(急诊急救方向、妇幼专科方向)、综合电子病历升级改造项目、数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补充营运资金。
嘉和美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总额为1.21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9782.30万元。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2亿元,同比下降14.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亿元,上年同期为3228.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1亿元,上年同期为2545.3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763.49万元。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0亿元,同比减少3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