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金在线2024-02-09
2月9日嘉和美康公开信息显示,咸宁市凯旋机会成长基金(有限合伙)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企业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在《嘉和美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月5日,你企业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878,7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直至2023年1月10日才就相关股份买卖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前期承诺。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