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今日头条2024-05-29
日前,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超卓航科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3028号),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涉嫌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
经查,超卓航科涉嫌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8月16日超卓航科发《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中“三、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未如实反映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包括:将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卓)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的5995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披露为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结构性存款”;将子公司奈文摩尔洛阳科技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的 1,011 万元大额存单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大额存单;将上海超卓购买的2000万元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披露为在浙商银行武汉分行的信托产品。
对超卓航科未如实披露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王诗文知悉或应当知悉上述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上述三人应当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超卓航科赋能版块总裁、超卓航科投资总经理、上海超卓总经理蒋祺,负责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理财,蒋祺知悉或应当知悉上述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涉嫌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信息
2023年10月7日,上海超卓的5995万元存款被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扣划出账户,用于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承兑。上述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事项导致公司发生重大损失,但直至2023年11月4日,超卓航科才发布《关于部分银行存款被划转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对超卓航科未及时披露公司银行存款被划转的信息的违法行为,时任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李光平,时任总经理李羿含,时任董事会秘书王诗文,在2023年10月8日已知悉公司存款被银行划转的事实,但忽视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要求,导致公司延迟披露相关情况,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2024年5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处罚结果,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的罚款;对蒋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总计罚款4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