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能源信息网2024-07-03
根据该公司的公告,本次交易的买家四川仕阳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阳绿能科技”)未能在约定期限支付第二期15亿元的转让款。
晶科能源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仕阳绿能科技申请的并购贷款正在银行审批中,因此未能及时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经公司与仕阳绿能科技沟通,其仍在积极筹措资金。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将继续积极与仕阳绿能科技进行协商,敦促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并给付公司相应的资金占用利息。
而根据《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应不晚于2024年6月30日向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转让价款15亿元。若仕阳绿能科技未能在第二期转让价款最迟支付日足额支付第二期转让价款的,其应以应付未付第二期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2%/年(单利)的计算标准向公司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该资金占用利息自第二期转让价款最迟支付日的次日起起算)。
按照此前签订的协议,晶科能源同意将其持有的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晶科”,现已更名为“新疆仕邦光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仕宏共同指定的主体,并已收到交易对手方仕阳绿能科技支付的首期股权转让款12亿元,新疆晶科已于2024年2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