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9 日,海正药业和君实生物子公司上海旺实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实生物”)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委托生产框架协议》,就小分子创新药 VV116 的产品加工、生产、国际注册、市场
开发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实现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
旺实生物(甲方)和海正药业(乙方)约定此次的战略协议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业务合同的基础,合作内容及合作方式如下:
(1)委托加工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医药产品,乙方按照相关约定及 GMP 标准,建立产品相
关的生产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分析方法验证,开展产品放大试验、临床研究用样
品生产、工艺验证、商业化生产等研究。
(2)生产管理
乙方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为甲方提供良好的产品生产环境,
推动甲方技术成果转化落地。双方加强沟通生产管理方面的信息及经验,确保双
方合作的产品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得到高质量管理与管控。
(3)国际注册
针对双方合作产品,若涉及国际市场的注册,则乙方需根据甲方的指令需求
提供国际化注册服务。
(4)市场开发
对于乙方存在优势的专业推广领域,甲方可与乙方探讨具体合作。
(5)合作项目
双方未来在多个领域合作,积极推动甲方创新研发产品落地,促进医学发展,
使更多的患者受益。
(6)具体合作
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合作原则,双方就各项目的实际内容另行商定合作细节,
并签署相关协议。
双方同意,本战略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八年。
根据委托生产框架协议,旺实生物(甲方)作为 VV116 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已充分知悉海正药业(乙方)现状,并确认乙方现状具备完成受托生产的能力及中国 GMP 和双方约定的 cGMP 规范要求(以下合称“GMP
标准”)。甲方将委托乙方生产?VV116?。具体数量和价格和特殊要求以双方基于本委托生产框架协议签署的具体合同(简称“商务合同”)为准。双方权利义务约定约下:
(1)甲方作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拥有与药品上市许可相关的全部所有权利。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所需的物料和工艺、辅料等,并及时将订单信息告知乙方,或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3)甲方负责对乙方的生产条件、生产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状况进行审计
及确认,如果符合甲方标准,则可根据本协议就具体合作事项签订商务合同。
(4)乙方严格按照 GMP 标准及甲方制定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物料和工艺、
辅料、包材的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处方、生产工艺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要求组织生产,不得随意变更,确保生产检验全过程符合 GMP 标准。
(6)乙方严格按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和质量控制,严格生产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保证生产及检验的数据完整性、真实性、规范性。
(7)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生产义务分包或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生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任何第三方销售本协议产品。
本协议有效期 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