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2-03-03
万德斯(688178.SH)公布,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创投二期、宁泰创投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适用于如下规定:截至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在任意连续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创投二期、宁泰创投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即254.9935万股)。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