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金山办公(688111)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个股最新内幕信息查询:    
 

金山办公(被告):索赔 1.5 亿元

http://www.chaguwang.cn  2023-07-18  金山办公内幕信息

来源 :云头条2023-07-18

  2023 年 7 月 18 日,金山办公发布《金山办公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近日,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通知,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群公司”)对其提起诉讼,该案件已受理。

  (一)案号:(2023)京 73 民初 755 号

  (二)立案时间:2023 年 06 月 07 日

  (三)案由: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

  (四)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冠群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数科网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科公司”)

  被告二: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五)事实和理由

  (以下内容参考原告提交的起诉书中的所述信息)

  2020 年 5 月,数科公司与原告签订《数科 OFD 文档处理软件代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代理合作协议),约定数科 OFD 文档处理软件在金融、证券、保险、信托四个行业,原告作为独家全国总代理,有效期限从 2019 年 5 月 1 日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初,原告的潜在客户要求提供独家代理销售数科 OFD 的授权文件,原告即向数科公司索要授权文件,但数科公司没有按时交付。且原告发现作为数科公司的控股股东—金山公司在金融行业销售数科 OFD 产品。

  原告认为金山公司在金融行业销售数科 OFD 产品构成著作权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金山公司作为数科公司的控股股东,数科公司许可金山公司在金融行业的销售行为应视为两被告的共同销售行为,应参照代理合作协议约定的 2 倍销售价格让两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六)原告的诉讼请求

  1、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金融、证券、保险、信托行业原告享有独占销售权的期限内禁止两被告许可他人使用数科公司的 OFD 软件;

  2、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因侵权给原告造成的损失人民币 1.5 亿元;

  3、判令二被告,承担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

  4、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

  金山办公 2022 年营收 38.85 亿,同比增长 18.44%;净利润 11.18 亿,同比增长 7.33%。

  

  

  

  营收构成:

  

  

  前五大客户:

  

  前五大供应商:

  

  研发投入 13.31 亿,同比增长 23.08%:

  

  研发共 2922 人: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

  

  

  工作经历: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qq.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www.chaguwang.cn 查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