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有连云2023-01-13
2023年1月13日,晶晨股份(688099.SH)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收到公司董事王成先生的告知函,因非本公司事项,王成先生于近日收到了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监处罚字[2022]19号),主要内容为:因王成先生原任职公司在收购项目中未按规定履行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未按规定履行收购的公告、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王成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并非本公司,且涉及的事项与本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日常经营、规范运作等造成影响。
上述行政处罚将以广东证监局对王成先生最终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