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网2024-07-16
嘉必优(688089)7月16日晚间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的《民事判决书》,就原告中科鸿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鸿基”)对公司提起的关于N-乙酰神经氨酸产品技术秘密纠纷诉讼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取得胜诉。本次涉诉产品N-乙酰神经氨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光谷联合中科院合肥物质研究院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中科光谷拥有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本次一审胜诉充分印证了公司N-乙酰神经氨酸产品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