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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紫晶(688086)内幕信息消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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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榜评选投票一周 *ST紫晶、*ST泽达得票数暂居前列

http://www.chaguwang.cn  2022-12-09  *ST紫晶内幕信息

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2-12-09

  由《大众证券报》举办的“第十二届(2022年)十大黑榜上市公司评选”投票活动于11月19日启动。根据征集结果并征求专家意见,共有20家上市公司入围候选名单,投票活动已于12月3日正式开启。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们纷纷通过微信、邮件、微博、电话、邮寄等方式进行投票,选出他们心目中的十大黑榜上市公司。从目前投票情况来看,来自科创板的两家公司*ST紫晶(688086)、*ST泽达(688555)得票数位居前两名。

  两科创板公司领超亿元罚单

  2022年11月18日,证监会重拳出击两家科创板公司。当日,*ST紫晶、泽达易盛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ST紫晶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ST紫晶《招股说明书》涉嫌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2017-2020年涉嫌累计虚增营业收入7.66亿元,虚增利润3.76亿元。

  另外,*ST紫晶《招股说明书》涉嫌未按规定披露的2016年末、2017年末以及2019年上半年末对外担保余额分别为1000万元、1000万元、7500.12万元。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35亿元。上市之后,*ST紫晶涉嫌未按规定披露的2019年、2020年、2021年对外担保事项涉及金额分别为1.45亿元、1.75亿元、4.18亿元。

  对于上述欺诈发行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ST紫晶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其中因欺诈发行被处以非法所募资金3%罚款);对实际控制人郑穆和罗铁威分别处以2164.26万元罚款,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

  根据泽达易盛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显示,公司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016-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3亿元,虚增利润1.87亿元。此外,“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在上市后,公司继续通过财务造假虚增营业收入,2020-2021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2.23亿元,虚增利润1.09亿元。该公司同时存在《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决定:对泽达易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万元罚款(其中因欺诈发行被处以非法所募资金20%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以及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分别处以3800万元、130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相关人员也受到不同程度的罚款及市场禁入措施。11月22日,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泽达易盛”变更为“*ST泽达”。

  上述两家科创板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26日、2020年6月23日上市,目前两家企业及相关高管合计被罚金额已超亿元,创出科创板开板以来的历史之最。同时,*ST紫晶还是科创板首家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公司。

  “零容忍”持续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自收到《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后,两家公司股价连连下挫。截至9日收盘,*ST紫晶、*ST泽达股价分别报收于2.90元/股、4.69元/股,均创出上市来新低。此外,两家公司均于12月3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

  “在注册制初始阶段,有些企业抱着侥幸心理通过造假手段欺诈发行,试图借助上市达到发家致富的目的。这两家公司违法事实主要为证券发行阶段虚增营业收入、利润,以及未按规定披露关键部分关键信息,其中*ST泽达更是在上市后虚增在建工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殊不知在注册制推进的同时,我国也相应出台了新证券法以及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与新的证券法形成联动,证券市场造假违法成本大幅提高。除了证券监管机构对这两家公司的处罚外,这两家公司的相关负责人还可能面临最高5-15年的处罚。”9日,宁波聚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巫清登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此外,巫清登表示,对这两家公司的处罚案例,彰显出监管层对欺诈发行、信息披露造假等行为零容忍。同时相信随着全面注册制的到来,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将越来越好,资本市场真正为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起到相应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为强化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纠纷集中管辖司法应对,此前上海金融法院专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以及2020年修改后的《证券法》第二十四条都有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构成欺诈发行的上市公司,可以责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回已上市的股份,具体实施办法仍在制定起草中。

  目前投票仍在进行中,读者可以通过文末评论方式选出您心目中的十大黑榜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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