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专注证券法律观察2022-04-11
近日,紫晶存储(688086)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州晶铠于近期就与五华惠民村镇银行之间的违规担保质押事项(质押合同纠纷)向五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已经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梅州晶铠请求确认其与该村镇银行签订的2份《权利质押合同》对梅州晶铠不发生效力,要求返还质押的2张定期存单,合计2000万元。
此前不久,梅州晶铠已经分别对广州银行提起两项、光大银行提起一项诉讼,要求确认质押合同无效,返还存单金额分别为1.2亿元、1亿元、4800万元。四项诉讼合计2.68亿元。
紫晶存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目前,证监会尚在立案调查阶段。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了索赔起诉材料,该法院将该案作为首例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侵权责任已经立案。
在2021年3月5日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买入紫晶存储(688086)股票,且在2022年2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股者,敬请关注“证券律师观察”继续办理索赔登记。(后续根据调查进展可能会有所变化)
针对上述案件,梅州晶铠主张:所涉《权利质押合同》在签订时,未披露相关对外担保的信息,根据关于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及第三款“相对人与上市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控股子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或者相对人与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订立的担保合同,适用前两款规定”。因此,该《权利质押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无需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