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大众证券报2022-03-16
日前,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获悉,投资者诉紫晶存储(688086)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被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该案件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上海金融法院称,该案也系上海金融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前置程序后,受理的首例未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或裁判文书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凡于紫晶存储上市之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前买入该股票,并在2021年4月30日及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011)报名,参与索赔。律师将根据证监会调查进展的具体情况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3月15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目前,投资者起诉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的案件尚处于立案受理阶段,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目前尚不清楚紫晶存储违规的具体情形。不过,紫晶存储上市首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对公司2020年年报出具了非标意见。且自2020年年报发布后,上交所亦对紫晶存储下发了三次监管《问询函》,其中涉及公司上市后发生的大额预付款、业务模式改变,以及应收账款、上下游变化、货币资金等问题。
此外,2022年3月13日盘后,紫晶存储发布了《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称,公司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2年3月10日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其中存于广州银行的1亿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已于2022年3月5日到期,相应资金已于2022年3月11日被转至被担保人浙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其余的几笔存单质押将陆续到期,如被担保对象不能按期还款,且贷款无法展期,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用于违规担保的定期存款存在被划扣的风险。
紫晶存储称,上述违规担保事项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授意安排完成,上市公司未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审议或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郑穆、广州紫晶法定代表人罗铁威及梅州晶铠法定代表人钟国裕分别签署存单质押协议。对此,郑穆承诺将就上述违规质押担保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潜在损失向公司或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连夜对紫晶存储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进一步披露,并要求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充分核查,逐项发表明确意见。同时,上交所表示,“针对本次违规担保行为,本所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业绩方面,据紫晶存储披露2021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下降,实现营业收入约为5.15亿元,同比下降8.50%;营业利润为亏损1635.2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4.3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5.5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3.39%。紫晶存储投资价值有待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