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搜狐财经2022-03-16
紫晶存储股民索赔案已提交上海金融法院立案
2022年3月15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紫晶存储投资者索赔案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立案。
2022年2月11日晚,紫晶存储公告,公司于2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许峰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到在2022年2月12日之间买入紫晶存储股票,并且在2022年2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继续向杭州中院提交航天通信股民索赔案立案,时效仅剩半年
许峰律师代理的航天通信投资者索赔案已多个批次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需要提示的是,航天通信投资者索赔案仅剩下约半年左右诉讼时效。
2021年7月30日,航天通信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证监会查明,航天通信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为两类:一是航天通信2016年、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二是航天通信未依法披露智慧海派向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事项。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4月29日到2019年10月15日之间买入航天通信股票,并在2019年10月1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向宁波中院提交围海股份股民索赔案立案
2022年3月16日,许峰律师代理的围海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向宁波中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
2022年2月11日,围海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违法事实如下:
一、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围海股份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涉及担保金额共计13.54亿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共计34,635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围海控股及其控制的公司占用围海股份资金余额85,127.79万元,其中通过围海股份项目部员工或劳务公司等中间方占用资金余额18,385万元,因上述担保事项资金划扣转为资金占用66,742.79万元。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7年10月1日到在2019年4月27日之间买入围海股份股票,并且在2019年4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