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海金融法院受理投资者诉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维权))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紫晶存储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这意味着,该案系首例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
而就在一个多月前,紫晶存储刚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案件尚在调查中,公司却再陷风波。3月13日晚间,紫晶存储自爆涉及违规担保,已有1亿元存款被划走。
因涉嫌虚假陈述被送上被告席
法院消息显示,原告诉称,2022年2月12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2005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原告认为,其系紫晶存储股票投资者,因紫晶存储实施的虚假陈述行为遭受经济损失,故诉至上海金融法院要求紫晶存储赔偿损失。
根据2021年4月修正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三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上市保荐合同纠纷、证券上市公司合同纠纷和证券欺诈责任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而紫晶存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投资者起诉紫晶存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属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应由上海金融法院一审管辖。
同时,该案也系上海金融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取消前置程序后,受理的首例未依据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裁判文书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记者了解到,为强化涉科创板上市公司纠纷集中管辖司法应对,上海金融法院专门制定并发布《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组建涉科创板案件专门审判团队,发挥专业审判优势,统一司法裁判标准,为构建公开透明规范的资本市场法治环境,服务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提供坚实的司法支撑。
上海金融法院表示,将审慎审理此案,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金融司法引领金融交易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的功能。
此前已自爆违规担保3.73亿元
从国内领先的光存储科创板公司,到坐上被告席,紫晶存储到底发生了什么?
3月13日深夜,紫晶存储发布公告称,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在持续督导机构的督导下,公司近期对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公司及子公司自2021年3月以来,存在以银行定期存单对外提供质押担保,未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审议程序或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形,构成违规担保。
公告还显示,紫晶存储及子公司截至2022年3月10日定期存单违规质押担保余额合计3.73亿元,其中存于广州银行的1亿元存单质押担保的债务已于2022年3月5日到期,相应资金已于2022年3月11日被转至被担保人浙江景朝贸易有限公司银行账户。
紫晶存储在公告中披露,其余的几笔存单质押接下来将陆续到期,如被担保对象不能按期还款,且贷款无法展期,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用于违规担保的定期存款存在被划扣的风险。
上证报记者发现,在2020年年报及2021年半年报的问询中,上交所已盯上紫晶存储货币资金中的蹊跷。公司在账上已有10亿多货币资金的情况下,2020年年末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合计较上年末增长88%,达到2.13亿元,2021年上半年末又增长17%,达到2.49亿元。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借款的银行、期限、利率、资金用途,说明在账面货币资金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大额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要求公司披露货币资金的存放情况,是否存在因质押、担保等导致资金受限的情形。
紫晶存储当时回复称,长期借款增长主要系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生产线和厂房建设,除银行汇票保证金外,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也发表核查意见称,公司披露情况与核查了解情况相符。
3月13日晚间,上交所紧急对紫晶存储下发问询函,“五连问”要求公司说清楚违规担保来龙去脉,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年审会计师充分核查,逐项发表明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