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铅笔道2024-06-27
6月27日消息,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达莱”)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作为原告在与南乐县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取得一审胜诉。
金达莱是一家专注于环保领域的企业,其业务涵盖污水处理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案件中,金达莱要求被告支付设备款及逾期违约金约2,921.40万元。根据法院判决,被告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金达莱支付设备款17,526,175.2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该违约金以未付款项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3倍计算,自2020年10月3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金达莱已针对涉案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公司预计,如果判决得到执行,将冲回部分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公司损益产生少量正面影响,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