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10
佳华科技公告,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用于购买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用于购买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等。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确保资金安全性与流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