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维科网激光2024-05-13
近期,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其保荐机构督导结果已经浮现,一些过往发现的问题和企业经营风险也被逐一展示。
缺乏实际控制人
较为特殊的一点是,长光华芯股权相对分散,理论上并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此前长光华芯的年报曾指出,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华丰持有公司18.38%的股权,对股东大会不形成控制,同时,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均出具了《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及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因此,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看似“民主”的集体讨论是一把双刃剑,可能避免实控人权力过大所带来的一言堂和独断专行,但也决定了长光华芯难以具备强势掌舵者所带来的统一思想、高效决策的红利。
风险列举中,保荐机构也特别指出:
·公司经营方针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由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讨论后确定,但不排除因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的风险。
·同时,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从而导致控制权发生变化的潜在风险。
资金管理违规频现
2023年,长光华芯曾出现多次资金管理和融资相关问题,凸显资金管理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
· 2023年4月,公司超募资金和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未及时赎回或再次授权,这一点违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据此,公司和财务总监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
· 2022年7月22日,公司以募集资金专户向供应商预付48.96万美元,后经过协商取消该笔订单。其后2023年12月,公司发现供应商将该笔款项退回至惯常使用的自有资金账户,而非募集资金专户。这已影响了长光华芯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的披露情况,因此,江苏监管局于2024年1月24日再次对公司及公司财务总监出具警示函。
·另外,公司监事之一李阳兵间接持有的公司2513股股份中的 1885股,于2023年5月25日被超额减持,违反了其关于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的承诺。
不过我们也注意到,2023年长光华芯各大股东以增持公司股份为主,这表明企业内部各方利益平衡下,各大股东均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较强信心。
高管辞职不断
除此之外,2023年长光华芯频现高管辞职,在企业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其内部稳定性存疑。
· 2023年2月,公司董事陆殷华因其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此前,陆殷华有较多投资行业经验,曾历任高级投资经理,投资副总监,投资总监等职。2021年11月起担任长光华芯董事职务。
· 2023年11月,公司董事齐雷、监事李阳兵到期卸任,而李阳兵正是我们刚才提到的超额减持人员。
·更为重磅的辞职消息来自年末。2023年12月。公司创始人之一,核心技术人员,董事,副总经理廖新胜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所任职务。此后,根据公开信息,廖新胜成为上海飞博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长光华芯的公开回复,飞博激光是长光华芯下游客户。飞博激光主营业务为光纤激光器、光电器件、激光检测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与生产销售服务。
频现动荡之下,长光华芯也在2023年陷入亏损逆境。能否鉴定维持光芯片领域的差异化研发优势,维系企业核心竞争力,将决定长光华芯未来的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