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6-08
必易微(688045)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9月29日公布的对贵司问询函的回复“大华核字【2021】0011368号”其中:16.货币资金变动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报表科目的勾稽关系请问,表中的“应收票据到期未终止确认金额”是什么意思?为何在现金收支勾稽关系表中都为“加”项?请贵司答复!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财务报表均按照适用的法规、准则规定编制,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应收票据中已背书贴现未终止确认的金额做相应披露。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