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界面新闻2023-06-20
芯源微6月2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汪某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一审判决。
公司与宁波润华全芯微均为半导体专用设备企业,后者成立于2016年,系由公司离职员工作为主要股东发起创立,其生产的部分应用于化合物半导体、LED等小尺寸领域的涂胶显影机、去胶剥离机、光罩清洗机等产品,涉嫌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汪某违法情节严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告人汪某与(2022)辽 0192 刑初 8 号案件中的被告人为共同犯罪,被告人汪某系主犯;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汪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机关量刑意见合理,依法判定被告人汪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考虑到:宁波润华全芯微及相关当事人违法泄露、使用我公司商业秘密,但并未对外公开上述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泄密范围得到有效控制,未对公司造成进一步负面影响;宁波润华全芯微产品主要面向化合物半导体、LED等小尺寸领域,公司产品可全面覆盖前道晶圆加工、后道先进封装及小尺寸等多个领域,且宁波润华全芯微及相关当事人违法泄露、使用公司商业秘密的时点距今已有几年时间,在此期间,随着公司机台技术工艺等级的提升和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公司已在原技术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优化升级,公司机台目前在用的相关技术相比之前更加进,上述侵权事件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