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读创2026-04-24
瀚川智能(688022)4月24日晚间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多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具体来看,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瀚川智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董事、副总经理陈雄斌通过公司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蔡昌蔚在2023年度、2024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998.80万元、992.53万元;陈雄斌在2022年度、2023年度分别占用公司资金800万元、1,695万元。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同时公司就上述情况未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也未在临时公告、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中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不准确,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蔡昌蔚、陈雄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第二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江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瀚川智能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包括收入核算不准确。公司前期对部分客户收入确认不当,部分收入确认对应的产品未实际发货或不满足终验收条件,不符合规定,导致公司2022年度三季报、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存货成本核算不准确。公司充换电项目在生产领料时,部分项目之间存在串领料的情况,生产领料混乱,造成公司部分换电站产品存货成本核算存在错误,导致公司2022年至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不准确。一是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账面金额需要合并抵销的存货,直接按照单体报表存货账面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未考虑合并抵销,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准确。二是公司2024年度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相关存货账面金额未包括其单独发生的组装人工成本,导致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三是公司2023年度对部分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时,未考虑相关存货对应的销售订单已取消或项目执行停滞,以及其他类似产品售价已低于存货单位成本等客观情况,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上述事项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时任财务总监何忠道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现金流量表列报不准确。公司2024年度对有关票据贴现收款、到期承兑付款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计算错误,造成公司2024年度现金流量表“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列报金额不准确,导致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2024年定期报告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一是公司存货管理内部控制失效,未能及时知悉、记录、处理存货项目中N95口罩机等存货的变动情况,导致公司存货账实不符,且公司未能够通过盘点等方式及时获悉相关存货的损失状态,公司存货盘点流于形式。二是公司采购管理内部控制失效,公司2022年度以前部分采购送货单等原始单据丢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未勤勉尽责,组织推动董事会及管理层保障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运行,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到期未归还。公司2024年4月28日使用2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期限已满,公司尚未将该笔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未勤勉尽责,对该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据第三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2023年3月,瀚川智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蔡昌蔚以及其余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工等共计12人,通过信托持股的方式变相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违反了规定。
上述违规行为中,蔡昌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是相关违规行为的决策者;章敏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方案的沟通对接及具体事务操作;何忠道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负责部分资金支付的具体操作执行。蔡昌蔚、章敏、何忠道三人未能勤勉尽责,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蔡昌蔚、章敏、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