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爱集微2024-10-12
10月11日,瀚川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蔡昌蔚、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告披露,江苏证监局监管发现,瀚川智能未及时披露公司与实控人蔡昌蔚及关联方苏州芯源温控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共计479.5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也未在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蔡昌蔚、财务总监何忠道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瀚川智能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瀚川智能、蔡昌蔚和何忠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瀚川智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深入反思,充分汲取教训并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江苏证监局的要求及时报送书面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和正确运用,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