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证券网2022-01-07
1月6日晚,光峰科技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原告台达公司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驳回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悉,光峰科技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送达关于台达公司起诉峰米(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峰米科技”,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侵害其发明专利权等相关材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此次判决,意味着光峰科技涉案产品未采用台达公司的涉案专利技术,台达公司在本案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光峰科技、峰米科技不侵权。
“公司产品由完善的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行保护,公司的ALPD?核心技术、核心专利、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历经了多次挑战,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的判决结果均印证了公司原创技术的领先性。”光峰科技在公告中表示。同时,公司称,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公司的其他诉讼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