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688007.SH)1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2份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9)京73民初1275号、1276号),判决认定光峰不侵权,驳回原告台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次判决再次证明了光峰原创技术及其产品技术的领先性,以及专利护城河的坚固性。
“光峰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以及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企业,作为激光显示产业化的奠基人,不仅原创发明了具有高性价比和产业化基础的ALPD?核心技术,还构筑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光峰副总裁唐诗表示。
唐诗强调,近几年光峰的基础专利先后经历了25次无效宣告的考验,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仍维持专利权有效,可见公司的基础专利是非常稳定的。
值得一提的是,纵观光峰过往的专利诉讼史发现,凭借高含金量的“硬核专利”,光峰科技在专利维权方面可以称得上是“常胜将军”。至今为止,光峰科技专利维权未曾有败绩。
坚决抵制恶意诉讼
本案是当年“科创板专利第一案”的后续故事。该案的主角之一台达为台湾地区企业,曾在2010年与本案的另外一位主角光峰商谈合作事宜。其后台达在未经光峰任何授权的情况下,就申请了与光峰技术一致的专利。在2019年光峰科创板IPO上市期间,台达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对光峰发起“专利狙击”,也就是大众所熟知的“科创板专利第一案”。据悉,“科创板专利第一案”,台达诉光峰的案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20年作出判决“光峰不侵权,驳回台达的全部诉讼请求”,台达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台达随后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另外光峰在“反诉”台达的案件中,经法院审理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台达侵犯光峰的专利权。至此,光峰取得“科创板专利第一案”的全面胜利。
然而,在法院已经判决光峰不侵权的情况下,台达依然在上海、成都等地法院对光峰提起多起诉讼,且后续案件中存在台达因不缴纳诉讼费而撤案的情形。
2021年12月,光峰发布公告表示:“已起诉台达恶意诉讼。”光峰认为台达在明知涉案专利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待商榷的专利对光峰提起侵权诉讼,不符合正常的诉讼规则。
所谓恶意诉讼,通常是指当事人以获取非法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而故意提起的诉讼,并致使相对人在诉讼中遭受损失的行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应违反本法的规定,存在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光峰科技法务中心副总经理高丽晶认为,台达针对光峰科技实施了一系列行为,已经构成了恶意诉讼的要件:1、台达在不同法院不断起诉光峰,进而造成光峰不断触发公告,待光峰公告之后,台达选择不缴费结案或撤回起诉结案,我们认为这干扰了光峰的正常经营活动。2、台达在明知涉案专利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下(即专利属于谁尚未定),继续使用该待商榷的专利对光峰提起侵权诉讼,我们认为不符合正常的诉讼规则;3、台达诉光峰侵权案件,法院已经判决光峰不侵权的情况下,后续台达的起诉应该尽到审慎的义务,然而台达又在上海、成都法院提起多起诉讼,且存在诉讼不缴费而撤案的情形。
有法律人士指出,台达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也不利于行业良性健康的发展。
已构筑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知识产权作为科创类企业研发过程中的成果保护措施,其重要价值显而易见。优质的专利不仅对产品形成了重要的“护城河”,同时也是企业市场地位和市场信心的体现。
作为激光显示产业的创新引擎,光峰致力于促进该产业的健康发展。光峰不仅原创发明了具有高性价比和产业化基础的ALPD?核心技术,还构筑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自身的硬核科创属性保驾护航。公司的专利已历经多次无效挑战,质量、数量和被引证次数都体现了公司在技术和专利领域具有非常强的核心竞争力。
光峰科技法务中心副总经理高丽晶指出,光峰科技历来视知识产权为重要资产,坚定不移地实施知识产权强企战略。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的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坚定不移的践行国家倡导的知识产权强国之路。
资料显示,光峰科技是一家拥有原创技术、核心专利、核心器件研发制造能力的全球领先的激光显示科技企业。同时,作为首批科创板上市公司中唯一一家深圳企业,也是科创板广东省第一股、A股激光显示行业第一股。光峰科技总部及研发中心设在深圳,专业人才涵盖光学、电子、材料、物理、机械设计、精密制造等多个领域,形成了激光显示领域全球综合研发实力最强的国际化科研队伍。
凭借ALPD?技术的先进性,引领推动了激光显示的产业化应用。光峰科技在该领域中不仅专利数量多,而且布局范围广,掌握着众多世界领先水平的高质量、高价值的关键核心专利技术。在数量方面,截至2021年第三季度末,光峰全球专利及专利申请总量已经超过2300件,其中,PCT国际申请200余件,境内专利及专利申请1650余件,境外专利及专利申请近470件。
而在专利质量和价值方面,光峰全球发明专利占比约70%。其中,境外发明专利占比更是达到90%。另外,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资料显示,我国专利平均被引证次数是2.45次,而光峰专利在国内平均被引证次数是3.28次,明显高于我国平均值。
通过公开渠道可查询到,光峰被引证数超过10次的专利占光峰整体专利申请总量的10%,与高通被引证数超过10次的专利占比10.7%接近,且光峰专利被引证次数超过30次的专利有近百件。行业所熟知的光峰底层关键架构技术专利,更是被同行业巨头如荷兰飞利浦、德国欧司朗,日本爱普生、NEC等公司先后引证600余次。
高丽晶认为,基于上述的成果,无论是专利布局时间、布局数量、布局范围、专利质量还是专利价值,光峰科技是真正的行业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