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证网2022-11-30
上海港湾11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股东宁波隆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隆湾”)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345.49万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