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03-02
东鹏饮料(605499)您好!贵司年报披露,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33,344,421.09元,同比增长1765.52%。请问:“收到的税费返还”核算的主要内容?产生的原因?将其列报在“”项目中的考虑及依据?谢谢!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收到的税费返还是本期收到的增量留抵税额的退税,产生的原因是公司有增量的留抵进项税额,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进项税额退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列示在“收到的税费返还”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