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有关规定和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烟台福莱新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海阳市行村镇智能制造产业园
建设背景及内容:项目拟建14条涂布生产线、3条淋膜上硅生产线、6条压延生产线、10条冲孔生产线、16条分切生产线以及其他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PVC薄膜60000t(其中外售17295t,其余为自用)、年产PVC背胶3.5亿平方米。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地址:海阳市行村镇智能制造产业园
联系人:库总
电子邮件:chaoku@fulai.com.cn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意见征求范围为项目周围的居民、企业职工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主要事项是对本项目以及建设单位的了解程度、项目区周围的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成后可能会造成的环境问题、公众是否支持项目建设等。
四、环评单位
烟台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vvXx-LyKvWSuWhBkY5Ylg
提取码:2swd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