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3-09-19
晨光新材公告,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拟为全资子公司宁夏晨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所涉及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授信期间为2023年8月1日至2028年8月1日。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整。此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在前述审议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金额(含本次)为人民币130,051.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24%,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