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23 年 7 月 6 日关 于 浙江省 “规划环评 + 环境标准” 清单式管理建设项目 备案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备案申请 | 公众参与说明 | 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的说明 | 承诺备案 书 |
017 | 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新增 2500 吨医用塑料制品、 2.8 亿支采血管及研发中心技改项目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 “区域环评 + 环境标准”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 2017 〕 57 号)文件,经形式审查,以上项目符合承诺备案制条件,予以备案,我局现对该项目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
附件: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