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10-20
宏柏新材公告,因宏柏化学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可转债转股等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同时实际控制人发生非交易过户和主动增持等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至40.00%。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主体包括宏柏化学有限公司、宏柏(亚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