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安徽荣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二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购置冲压机、注塑机,及 4 条电镀线等生产设备,新增 200 万件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并为本次新增产能和一期原有工程产能( 300 万件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共 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配套表面处理。
二、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 、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和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电镀工序产生的酸性废气、含氰废气。
2 、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 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超声清洗线生产废水、电镀线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塔处理废水、地面清洁排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 。
3 、固废
本项目固废 主要为危险废物( 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桶等废包装材料 、 废冲压油、废润滑油 、 废油桶 、 废滤芯 、 废活性炭 、 RO 浓水浓缩液、废退镀液、 污水处理站污泥 、 废无尘布、废含油抹布 )、一般固废( 塑料废边角料、 可回收 外 包装材料、 废模具、废金属边角料、除尘灰、不合格品 )和职工生活垃圾。
4 、 噪声
本项目噪声 主要来源于 破碎机、注塑机、风机和泵 等设备 噪声。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入 1 套“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TA001 )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
破碎工序和焊接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合并汇入 1 套“布袋除尘器”装置( TA002 )处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
1# 镍锡电镀生产线(滚镀)和2# 电镀铜镍金银锡生产线(滚镀)外部采用有机玻璃密封,采取槽边与槽顶抽 风的方式捕集酸性废气。捕集的酸性废气经 1 套酸性废气喷淋塔 处理后,尾气经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编号: DA003 )。
3# 电镀铜镍金银锡电镀生产线(滚镀)、退锡线外部采用有机玻璃密封,采取槽边与槽顶抽 风的方式捕集酸性废气; 4# 电镀铜镍金银锡生产线(连续镀)外部采用有机玻璃密封,采取槽孔抽 风的方式捕集酸性废气。捕集的酸性废气经 1 套酸性废气喷淋塔 处理后,尾气经
1 根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 (排气筒编号: DA004 )。
2# 电镀铜镍金银锡线(滚镀)、 3# 电镀铜镍金银锡线(滚镀)、退银线、退金线外部采用有机玻璃密封,采取槽边与槽顶抽风的方式捕集含氰废气; 4# 电镀镍锡线(连续镀)槽体为封闭式,产生的含氰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收集后的含氰废气一并通过一套含氰废气喷淋塔处理后, 尾气经 1 根 2 5m 高的排气筒 排放 (排气筒编号: DA005 )。
经处理, 各污染物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2 、废水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超声清洗线生产废水、电镀线生产废水、废气喷淋塔处理废水、地面清洁排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厂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新杭镇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纳管至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接管排入新杭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水经新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 A 标准后,尾水排入流洞河。
3 、固废
本项目产生 的危险废物经危废临时贮存设施暂存后统一交给 有 资质单位处理 ,生活垃圾交由 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4 、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主要噪声来自于水泵、注塑机、破碎机等。经过采取相应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相应标准的要求,符合当地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500 万件新能源汽车电子零部件(二期)项目 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开发区产业定位和新杭镇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各种污染物在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能达标稳定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环境质量原有的功能级别;因此,本次评价认为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在严格执行“ 三同时 ” 制度、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联系 方式
建设单位: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
联系电话: 15869110080
环评单位名称: 安徽 荣一环境技术咨询 有限 公司
联系人: 于 工
电子邮箱: 156744479@qq.com.
联系电话: 0551- 64665525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征求公众意见表 : 见附件一
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 2024 年 2 月 23 日至 2023 年 3 月 7 日( 10 个工作日)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还可以通过邮件、电话、 E-mail 等方式反映您的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将明确各类意见的接纳情况,若您有任何意见需要反馈,请在公示有效期内通过以上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进行反馈。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