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8-23
新中港公告称,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蔡青青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蔡青青女士将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并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蔡青青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