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金融界2024-07-18
德业股份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能源”)与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解除双方签订的黄湾镇芙蓉河北侧、新城路西侧海自然字 22210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黄湾镇芙蓉河北侧、新城路西侧海自然字 22210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2、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黄湾镇芙蓉河北侧、新城路西侧海自然字22210 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浙江新能源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交还土地及相应供地批准材料;3、扣除定金 535 万元后,将剩余 4,815 万元退还浙江新能源。履行合同定金被扣除的 535 万元,将计入营业外支出,影响本期利润总额 535 万元,影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3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