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天台县人民政府2022-11-01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类物品库 1~5 、危废仓库 1 建设项目
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台州永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类物品库 1~5 、危废仓库 1 建设项目
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浙人社发〔 2022 〕 13 号)第八条第(一)项“在签订施工合同前 3 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情形,经总包单位提出申请,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拟同意该项目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公示期: 2022 年 11 月 1 日— 2022 年 11 月 7 日(公示期满后,以上项目予以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科室:执法监督科
联系电话: 0576-83930856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