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格隆汇2021-09-24
格隆汇9月24日丨同庆楼(605108.SH)公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范仪琴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等期间不得减持股份),在符合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8.3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3194%,占其个人此次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不超过25%,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