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5-03-28
冠盛股份公告,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有效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保理费率与合作银行、到期时间及市场利率走势相关。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