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徐佳
上市仅三年,太和水(605081.SH)因多期财报披露不准确接连被罚。
继年初上海证监局对太和水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日前,上交所对太和水发出纪律处分决定书。因公司虚增收入,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太和水及时任多位高管予以通报批评。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根据上海证监局查明的事实,太和水公开披露的2018年至2022年连续五年财报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2021年2月,太和水在沪市主板上市,这意味着公司在冲刺IPO时期就存在信披违规的行为。
太和水为水环境生态建设和维护公司。上市首年,公司业绩就“变脸”,2022年出现亏损,2023年因订单不及预期预计继续亏损。粗略计算,上市三年间,太和水的净利润累计亏损约3亿元。
被责令改正后再遭通报批评
2023年7月,上市还不到两年半,太和水就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直至今年1月中旬,太和水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月,该案已调查、审理终结。
上海证监局查明,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太和水未审慎考虑凤岗河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相关规定恰当估计凤岗河项目的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
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公开披露的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
上海证监局指出,本案违法行为跨越新旧法。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太和水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上海证监局还对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文辉以及时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5万元、50万元罚款。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早在去年7月,太和水就因上述问题被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且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
今年1月末,太和水还就上述项目的违规收入确认相关事项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相应调减2018年营业收入798.96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比例为2.45%。
此外,太和水还调减2018年净利润619.35万元、占更正前金额的比例为6.33%,分别调增2019年至2022年净利润35.99万元、143.97万元、143.97万元、359.93万元,占各期更正前金额的比例为0.24%、0.89%、1.58%、2.20%。
日前,上交所对太和水的信披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对太和水及何文辉、徐小娜、时任财务总监姜伟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3年亏损额扩大至2.3亿
资料显示,太和水由高校教授何文辉于2010年创立。作为水环境生态治理行业的上市公司,太和水的业务主要包括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等。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在IPO之前,伴随着水环境生态治理行业的高速发展,太和水的盈利能力呈快速增长趋势。2016年至2020年,太和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由1.87亿元、3821.3万元增长至5.6亿元、1.63亿元。
2021年2月,太和水在沪市主板上市。上市首年,公司业绩“变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下降17.8%、43.34%。上市次年,即2022年公司陷入亏损,当期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5.37%至2.05亿元,净利润亏损1.6亿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65亿元。
根据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3年的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将亏损2.3亿元。以此计算,上市三年以来,太和水的净利润将累计亏损约3亿元。
对于2023年续亏,太和水称,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竞争环境及地方财政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所处水环境治理行业投资需求减少,导致公司新签订单金额不及预期,公司营业收入减少,同时利润率也有所下降。
不仅如此,公司主营业务的目标客户或最终业主为地方政府或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受外部综合因素影响,部分客户回款结算周期加长、回款难度增加,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在上市之前,太和水就已经存在应收款项高企的问题。招股书显示,2019年至2022年6月末,太和水的应收账款由1.56亿元增长至3.48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也由30.02%提升至32.02%。
截至2023年9月末,太和水资产总额18.45亿元,其中应收账款5.46亿元,占比依旧达到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