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之星2023-07-14
7月14日,太和水在昨日大跌后继续低开,盘中一度触及13.14元/股的阶段新低价。据此前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3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太和水表示,公司在收到上述《立案告知书》后,高度重视并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余君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持有太和水的受损股民,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7月11日,上海证监局对太和水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公司董事长何文辉、时任总经理徐小娜、财务总监姜伟收警示函。
2017年至2018年,公司承做抚州项目,于2017、2018年陆续确认抚州项目全部收入。经查,抚州项目部分水域未完成最终治理,公司存在虚增2018年度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的情形,导致公司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
此外,太和水近期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实控人何文辉所持472.12万股股份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冻结。根据公告,股份被冻结的原因系太和水二股东华翀基金要求何文辉按照业绩补偿协议履行给付义务。
但在2021年太和水IPO时,其并未在招股书中提及何文辉对华翀投资业绩承诺一事。对此,上交所6月26日向公司下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此事予以说明。
6月28日晚,太和水在问询函回复中坦言,《业绩补偿安排协议》显示该协议签署于2019年7月,即属于IPO申报期间,上述协议有关条款属于应当披露事项。公司招股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均未提及上述协议,不符合相关规定。
太和水成立于2010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水利管理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324.7072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381.2842万,公司业务主要包括水环境生态建设和水环境生态维护两大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