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新经纬2022-01-10
中新经纬1月10日电明新旭腾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12月28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告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答复。现按相关规定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关于请做好明新旭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回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