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经济网2022-07-19
昨日晚间,福然德(605050.SH)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22年7月18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2021年11月15日晚,福然德披露《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本次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董事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31亿股(含1.31亿股),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0亿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分别用于新能源汽车板生产基地项目、新能源汽车铝压铸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新能源汽车板生产基地项目”建设总投资2.99亿元,包括土建工程1.06亿元、设备购置及安装1.0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20.00万元、土地购置费用784.00万元、基本预备费1111.90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5784.11万元。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福然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期为18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8.53亿元,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净利润4390.79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1.30%,税后静态回收期6.91年(不含建设期)。
“新能源汽车铝压铸建设项目”建设总投资4.79亿元,其中土建工程1.31亿元、设备购置及安装2.44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0.00万元、土地购置费用1680.00万元、基本预备费1931.47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5662.94万元。项目用地约120亩,建成约4.85万平方米的工业厂房,拟分别购置3500吨、4200吨和6200吨合计三套压铸岛及周边配套设备。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优尼科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销售收入7.95亿元,达产后预计实现年均净利润7856.00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3.96%,税后静态回收期5.44年(不含建设期)。
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崔建华、崔建兵兄弟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2.84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5.17%。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1.31亿股测算,本次非公开
发行完成后,崔建华、崔建兵兄弟直接和间接持股比例将由65.17%下降至50.1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扩大公司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公司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供应链服务;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022年6月29日晚,福然德披露的对《关于请做好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公告中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高吉涛、李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