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电鳗快报2022-11-17
11月17日,长华集团发布公告,根据该公司 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2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6,506,027.03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1,618,678.51 元。
经董事会决议,该公司 2022年前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 471,505,353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 3,767,000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 467,738,353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9 元(含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为65,015,631.07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97.76%。本次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