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上证e互动2022-10-12
威奥股份(605001)贵司2022年中报,第28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青岛金丰亨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成都畅通5%的股权,交易对价为1,890万元。2022年6月1日,公司将前述股权转让款足额支付给青岛金丰亨。却为何在第86页、第147页、第156页将该转让款列为:其他应收款科目中列报其他应收款—青岛金丰亨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890万元并计提坏账准备。贵司是否存在隐性出借资金给青岛金丰亨问题?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2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将股权转让款足额支付给青岛金丰亨。后经综合考虑,反复商议和论证,认为交易条件尚不成熟。基于审慎原则,与协议相关方审慎讨论协商后,一致同意终止收购成都畅通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终止收购成都威奥畅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2-048),上述股权转让款项已由金丰亨于2022年8月14日足额退还给公司。鉴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系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相关信息,因此,公司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将2022年6月1日已支付给青岛金丰亨的股权转让款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列报为其他应收款项,并基于一惯性和谨慎性原则对其计提坏账准备。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