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和讯2021-06-22
近日,证监会对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金股份”)拟发行可转债融资申报做出反馈。
2021年3月,甬金股份发布公告,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拟投资于“年加工19.5万吨超薄精密不锈钢板带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募投项目,证监会要求甬金股份补充披露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体投资数额安排明细,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各项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关于上、下游合作,证监会关注到甬金股份供应商的集中度较高,客户集中度较高。对此,需要补充说明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产品、采购成本及其占比等情况,供应商集中度较高是否属于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前五大客户开发方式及合作历史,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关联关系,是否存在随时被取代风险。
对关联方青山集团,证监会注意到青山集团子公司鼎信科技持有甬金股份控股子公司福建甬金30%股权;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同时存在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交易金额较高。对此,需要披露该关联交易存在的必要性,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况;与关联方同时进行销售与采购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相关定价依据,定价的公允合理性。
除此以外,证监会还要求甬金股份披露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和整改情况;是否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存货金额与收入规模的匹配性,在途物资的主要内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