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4-24
泉峰汽车公告,拟与境内商业银行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业务旨在加快资金回笼,降低企业运作成本,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风险可控。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