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8
深圳新星公告,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66亿元及“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40.17万元,合计2.13亿元用于支付回购控股子公司洛阳新星15.5263%股权的价款。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帮助公司聚焦主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