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公司公告2026-06-08
深圳新星公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66亿元及“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40.17万元,合计2.13亿元用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会议还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